根据云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获悉办理准生证需要注意一下规定:
1、育龄夫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者计生办发证。
2、《生育证从发放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持《生育证的当事人,在《生育证有效期限内未生育的,应重新申办《生育证。
3、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30日以上的本省流动人口,凭其户籍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原则上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证。
4、户籍发生变动:
(1)未怀孕:将《生育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2)有生育要求的:迁往新住地后再办理申请手续;
(3)已怀孕:由原发证机关收回《生育证,签署转办通知书,转新住地换发《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