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汽车贷款发放实施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制度,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前款所称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扣除政府补贴,且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扣除政府补贴,且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
目前市场有2种主流模式,第一、车辆质押贷款;第二、车辆抵押贷款。
1、车辆质押
车主将车直接开到贷款公司质押,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两种,车子的两套钥匙及行驶证都押在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一般会开辟专门车库存放质押车辆。此种模式以车作为质押物,押车即放款,操作简单快捷,放款额度小,但对贷后团队能力要求较高。
2、车辆抵押
车主办理抵押登记或者在车管所签订“预过户”协议,并在车辆上装上GPS,贷款公司获得车辆最终买卖的权利,若逾期未还款,在质押车辆被寻回的情况下,出示车辆抵押的相关手续资料可以将车强行收回。
此种模式贷款申请所需资料更多,对贷前团队风险把握能力要求较高,操作较为复杂,且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