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没备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房屋中介没备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不一是要备案才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就有效,但不备案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可能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交易中介的审查义务有哪些

委托人委托中介机构购买或出售房屋,多数是因自身对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实际操作的不熟悉,而相信中介机构的专业性,以能够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这种认识基于中介机构进行的专业审查,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及所买卖的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一般认为,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房屋产权状况审查。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问题,房屋使用年限问题,房屋是否具有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限制出售因素的情况,是否具有查封、抵押、居住权等权利负担或者权利瑕疵等。

第二,房屋使用现状审查包括房屋实际居住人、承租人情况,房屋装修情况、水、电、物业服务费、供暖费交纳情况等。

第三,当事人委托资格审查。在签订合同时,房屋产权人或者购买人委托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代理权限。

第四,购房者资格审查问题。在当前限制购房的调控政策背景下,只有满足户籍、纳税、已有房屋数量等一定条件的人群才具备购房资格。购房人的资格问题成为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实际履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介机构上述审查义务的缺失将会导致居间合同纠纷的产生,而审查义务对居间合同义务的履行、居间报酬的确定均会产生直接影响。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

佛山商品房预售类问答

1、问:购买商品房(一手房)签订合同时写一个人(两个或以上人),已办理合同备案,现需增加(或减少)人员的名字,是否可以办理合同变更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关于“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

房子没过户之前签什么手续

一、房子没过户之前签什么手续房子没过户之前签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

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一、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需要哪些资料1、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当事人身份证明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不动产权证书5、房屋平面图6、地籍图7、契税完税证明8、维修基金交款凭证9、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明)及房屋交接书10、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11、《选房确认书》12、

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1、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当事人身份证明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不动产权证书5、房屋平面图6、地籍图7、契税完税证明8、维修基金交款凭证9、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明)及房屋交接书10、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11、《选房确认书》12

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有什么依据

一、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需要的材料1、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当事人身份证明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不动产权证书5、房屋平面图6、地籍图7、契税完税证明8、维修基金交款凭证9、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明)及房屋交接书10、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11、《选房确认书》12、预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过户要哪些费用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过户要哪些费用(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

西安换领房产证材料有哪些

一、西安换领房产证材料有哪些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二、扩展资料先向个人或

婚姻能否作为赠与合同条件

一、婚姻能否作为赠与合同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基本原则,如果约定结婚或者离婚作为赠与条件的,赠与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
4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