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工作调动到本市管辖区外的;
4、应征入伍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死亡、被宣告死亡的或被宣告失踪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遇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