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已在网上订立港澳通行证网络签注,但发现其通行证或签注出现延误的,可拨打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咨询电话查询签注情况是否受理,并向相关人员提出取消签注的请求。如时间间隔过长,要主动联系上门签注的快递公司取消快递签注的服务,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注意,登记网络港澳通行签注的旅客,请切记注意自己的签注时间,不要对政府机关的相关服务造成人员浪费,尽量确保自己有需要签注或适合签注条件才进行网络登记。
个人提醒:(港澳签注小贴士)
1、填写申请资料必须使用中文简体字,不能使用英文或中文繁体字。姓名:如果遇到难以输入的字符,请用全角问号()代替字符。
2、"出生日期"、"通行证号码"、"通行证有效期至"三项是重要比对项,请确保正确填写。
3、请勿重复提交同一类别的申请。因重复申请都将视为无效申请被拒绝受理,使您不得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1个工作日后,您可以用受理号通过电话96897查询或在本网站查询办证进度情况。
5、如果申请人的港澳通行证内有有效的香港(澳门)签注,申请人不能重复提交与该签注前往地相同的申请。
6、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领证时须提交工作单位书面意见。国家工作人员要按单位批准的前往地和前往次数提交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7、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通行证有效期,例如您申请1年有效的港澳签注,请确保您所持的通行证有效期在1年以上。
8、如果您所持通行证的签注页即将用完,建议您此次不使用网上申请,请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通行证和港澳签注。
9、凡18周岁以下申请人提出申请,须事先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如果选择邮政速递方式领证的,邮件收件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