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提交的材料至服务窗口申领商调函;
2、携商调函至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并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寄送的方式转递;
3、档案到达后,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
4、材料齐全符合接受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并发给存档凭证(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档案保管机构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1、郑州市区户口或在郑州市区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书(个人创业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原工作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辞职文件、批复)或原档案保管机构(政府所属或授权的我中心)的存档凭证;
3、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应届毕业生存档另须提供派至郑州就业主管部门或我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