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和有关机构受理过程介绍:
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在年满80周岁后,向户籍所在地社居(村)委提出领取尊老金的申请(暂未纳入社居(村)委管理的老年人,由户籍所属区的民政局、财政局指定社居(村)委受理)。
材料:申请时需提交老年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同时提交户口簿、本人有效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指定银行)复印件各1份。经核对原件后,复印件由社居(村)存查。人户分离的,需同时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尊老金申请、审批、注销等业务工作,应在无锡市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办理。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申领尊老金,由社居(村)委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录入;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申领尊老金,由社居(村)委手工录入。
审核:社居(村)委负责尊老金发放对象的审核。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申领尊老金的老年人,经社居(村)委确认后,可以补发应发数额的尊老金。
注销:社居(村)委应每月核实尊老金发放对象情况。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的,老人或其家属应及时办理尊老金注销手续。同时由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自动比对。并在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的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