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申请书;2.填写申请审批表;3.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的通知单;(私宅除外)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5.新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部门核准该单位的文件;6.有关部门关于新单位建设工程的有关批复或意见;7.更名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8.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地点
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四、办理时限
9(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