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已经取得有效社会保障卡
2、申请人存在有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应持社会保障卡、本人有效身份凭证(或代理人有效身份凭证)分别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和相应银行办理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注销手续。
1.受理:当场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注销社会保障卡,或经窗口工作人员协助,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申请社会保障卡注销;
2.审核:即来即审,市社会保险中心通过信息系统核验申请人的有效信息;
3.办结:当场办结,注销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及受理:实时受理,申请人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在线办理,跳转至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在线表单和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申请。
2.审核:实时审核,网上受理通过后系统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办事网点窗口进行核验,并对纸质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行办理;无需核验的直接予以办理。
3.办结:当场办结,办理完毕并及时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办结信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对办理结果进行告知。申请人要求到现场核验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前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 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 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 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 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 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
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