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定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由北京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该条例草案对一系列不文明行为,设立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突出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六个领域的24项不文明行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废弃物等行为最高可处500元罚款。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行政处罚中的一个基本程序,它具有内容最完善、适用最广泛的特点。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立案
行政主体通过行政检查监督发现行政相对方个人、组织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通过受理公民 的申诉、控告、举报,或由其他信息渠道知悉相对方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先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
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立案后,行政主体即应客观全面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3)听取申辩与听证
行政主体在调查取证之后和作出行政处罚裁决之前,应告知被调查人:根据已掌握和认定的 关于被调查人的违法事实,准备对之作出处罚裁决的理由和依据。
应给予被调查人以申辩的机会。行政主体根据调查取证的材料,如果将对被调查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涉及 企业法人生存权的行政处罚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还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 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还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听证程序可以说是一般程序(普通程序)中的特别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为: ①听证提出; ②听证通知;③举行听证会; ④制作听证笔录。在听证会进行过程中应制作笔录。
(4)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主体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