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成都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成都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2%,职工本人缴费比例1%。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员工上月工资。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二、领取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领取期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四、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相关新闻

集体户口如何领结婚证

一、成都集体户口领结婚证流程1、集体户口是有一张纸可以证明你户籍的,结婚登记当天,需要携带你们双方的身份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双方任意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如果你户口是挂在单位的,通常这张卡会发到你手上。如果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这张卡,你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的

2020成都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报考有哪些要求

一、报名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2、在校生大二以上;3、留学人员可放宽到高中毕业或高三在读。二、考试科目(1)基础综合【含现代汉语(占50分)、中外文化(占50分)、对外汉语教学理论(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含普通话考核】(3)外语【达90分即可。如有相关外语证书,可免考。见附件】说明:除“课堂教学能力

2020成都市换护照证件包括哪些

一、成都换护照需要什么材料(一)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

长春1月1日起办理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方可申领居住证

11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居住证制度实施近两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已累计为群众制发居住证72万张,越来越多在城市居住生活的人们在就业、住房、教育、卫生医疗等方面享受到同城市民的待遇。为有效衔接原来分散的各市州居住证并转变为统一的吉林省居住证,居住证制度实施之初,设置了一年半的过渡期,以便日后按规顺利申

成都蒲江县外地子女入学办理有哪些流程2020

一、办理对象申请在蒲江县鹤山街道、寿安镇行政区域 所属学校接受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县鹤山街道、寿安镇居住务工 的非本县鹤山街道、寿安镇户籍 人员。二、办理流程(一)提交材料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当年的6月20日-30日

申请房贷个人信用需要注意什么

一、申请房贷个人信用需要注意什么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申请之前,我们首先要对自己的家庭经济实力做一个大概的评估,并根据评估出来的结果来确定首付和贷款的比例。一般银行审批下来的额度会小于或是等于你所申请的贷款的额度,所以为了避免到时候因为贷款的金额不足而导致房屋买不成。2.我们要注

成都外地户口办社保要怎样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外地户籍人员分以下方式参保:如果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就业:1.有用工单位的应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2.已取得成都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人员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需提供我市就业部门或街道(乡镇

四川成都郫都区外地子女积分入学办理有哪些流程2020

一、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材料(根据“提交资料”规定,申请人4月底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步:材料初审 阶段(5月份的工作日 ,申请人将材料送到各街道的登记点进行申请登记和初审)。第三步:材料复核 阶段(6月 ,由各职能部门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第四步:发放通知书(7月第三周工作日 ,各

成都护照遗失怎么办理需要满足的流程有哪些2020

成都市护照遗失怎么办理流程一、补办需要材料1、近期免冠照一张、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在居住地补办则还需提供有效居住证)二、补办流程护照持有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办,填写相应申请表三、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及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大厅1、高新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

传唤中能录音吗

一、传唤中能录音吗传唤询问时自己可以录音。如果没有明确禁止录音,是可以进行录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宪法》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
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