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409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2819.4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5.2(住院统筹)+3(门诊统筹)%,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0.2~1.9(按行业风险类别划分,并进行相应浮动)%,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缴费流程
单位:
1.社保网上申报;
2.委托银行收款: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3.单位自缴: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职工:由单位代缴。
缴费地址: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局(代收)
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368元的80%确定为4294.4元,最高为16104元。
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99元确定。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18%;医疗保险10.2%。其中住院统筹缴费比例为5.2%,门诊统筹缴费比例为5%。
2.农民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4310元,单位缴费比例为2%。
3.大病医疗救助保险:缴纳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元,在职人员每人每月5元。
缴费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居民医保: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籍发生变化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现场填写申请表格;
缴费流程:携上述办理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
缴费地址: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或代缴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