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惠来县惠城镇新兴街4号卫生局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本事项的申请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惠来分厅(网址:http://hlwb.gov.cn)上公开,供申请人下载打印,同时在受理窗口可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办证大厅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受理后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
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决定
由决定人根据审查人的审查结论之日3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如作出不通过的行政审批结论,应列出明确的理由。申请人也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揭阳市惠来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证大厅窗口)、电话查询(电话:0663-6615210)和网上查询(网址:http://hlwb.gov.cn)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办证大厅通过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申请人通过办证大厅应进行登记,并以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人收件凭证获取方式。
2.受理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3.审核
该审批事项由县卫生计生局疾控股办理。
3.审核
该审批事项由县卫生计生局疾控股办理。
4.决定
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如作出不通过的行政审批结论,应列出明确的理由。
5.证件制作
审批决定作出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制作《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
6.审批结果
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人员在惠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股公布审批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