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生育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按现在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735元*3=2205元。由本人携带医院住院单、出生证明、计划生育等材料在三十日内到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待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补贴。地址是友谊路423号六楼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