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a)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具有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经过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医务人员;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受刑事处罚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需超过两年;d)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需超过两年。申请条件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2003年)第10条、第11条、第13条、第14条,《天津市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6条;
二、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