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第十五条回原籍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的,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
(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十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区生源应届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市区登记失业的,可享受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四)《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5号)。
现场或网上办理(通过收集APP或微信公众号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价证原件;
2.《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中请表)原件一份;
3.高校毕业生的户口簿跟件反复印件各-价;
4.相关学历证明源件和复印件各-份;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信网出日) (全日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 ;
(2)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找师(技毕业生需提供);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
5.困难家庭及就业因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且与家庭成员不在一个上的需提供) ;
(2)《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城乡低保户需提供);
(3)《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低保边缘户需提供);
(4)《规疾证》 (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
(5)困难家庭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孤儿、 烈士子女、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