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一份;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一份;
(三)出境定居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一份;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辞职信(需单位签意见盖公章)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一份;
(五)失业(或下岗)人员,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一份;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继承人或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继承或受赠公证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一份。
备注
1、没有填写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登记表的按第一次办理提供资料
2、住房公积金支取登记表须粘贴身份证有照片的一面
3、每月1-25日对外办理业务
4、以上各项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请提供个人委托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