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侵占罪,按照《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都构成侵占罪。
而侵占罪是会被判刑的,根据刑法规定,犯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失主找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追究侵占者的刑事责任。否则,即使失主报警,警方也是不会立案侦查的,顶多帮忙协调。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