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方式
1、持卡人在遗失市民卡后,应立即通过市民卡热线电话“0757-22268868”进行临时挂失。
2、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民卡服务网点(B卡须到银行合作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市民卡金融、社保、医疗及公共交通等应用功能在临时挂失、正式挂失24小时内被冻结,冻结前发生的损伤由本人承担;
挂失期限
临时挂失有效期为3天,即办理临时挂失3天后自动解挂,临时挂失生效后,持卡人仍应当在3天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并申请补办新卡。
注:市民卡电子钱包不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