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残疾证怎么办理补助
首先申请残疾人补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明、困难情况证明或者住院发票、住院证明、病历。
首先残疾人要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过居委会或者村委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残联公章,上报给镇残联或者街道办残联审核。
镇残联或者街道办残联对个人填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镇或者街办残联公章,报县或者区残联审核。
县或者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根据残疾人的相关情况核定补助金额,并且上报给县或者区民政局审批。
县或者区民政局审核材料通过后,县或者区残联根据审核结果拨付残疾补贴款项,由各镇或者街道办残联发放残疾补贴。
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