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自然日
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核实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项目管理程序,抽取专家,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核实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拟立项名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公示核实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立项,匹配项目经费。
决定核实
二、办理机构
黔南州科技局
三、办理材料
四、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