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由谁来赔偿问题,当事人首先应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误工费一般先有交强险额度内承担赔偿,超出部分则由责任方承担。
关于误工费的赔偿,应该先计算出具体的误工费用: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及收入状况来共同决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误工时间,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收入状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应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误工费的赔偿。如有超出赔偿限额部分的。由赔偿义务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