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2018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6元,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8元。其中,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50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5626元;第三类片区(汕头市、肇庆市)为5210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4874元。请各市以上述数据为依据,按照《关于公布201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212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1号)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以2018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数据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平均工资是什么
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2014年12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适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并透露,全年已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