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购房迁移户口流程
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
4、入住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通过购房入户成都的市民也要等到房屋已交付使用,并实际入住后,才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成都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购房入户和投资入户政策的明确细则:
1、1-4项与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相同;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2、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1、购买非住宅用房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非住宅用房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已取得的提供)、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提供);
(5)、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2、资金投资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居民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两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社会综合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人均不低于16平米)(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不限面积)(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入户人员1寸证件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