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表原件。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3、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4、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例如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提供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交通事故必须提供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5、工亡职工的销户证明、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等。
6、抚恤对象的户口复印件、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7、按月领取供养人员抚恤金的,每年五月份前应提供《郴州市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资格确认表;如需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需提供《郴州市工亡农民工供养亲属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郴州市工亡农民工供养亲属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
8、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所需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