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B007
二、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B007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1、要求提供的3项申请材料一式3份完整无缺;2、申请表有法人签字、有单位印章;3、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予以确认;4接收电子版。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内容完整、规范整齐、真实有效、无缺件漏件,符合有关规定。
建议准予备案;建议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资料完整、齐备、规范,符合有关规定。
准予备案并出具文件,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1、对准予备案的核发文件并送达;2、对不予备案的下达《不予备案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3、对准予备案的项目和不予备案的项目,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和个人查询,并引导社会投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