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工作调转,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转出我中心机构缴存;
2、职工已在异地新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3、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账户,须停缴封存半年以上;
4、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咨询电话:
和平管理部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024-2393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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