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所在地在湖南省的居民;
2、确有因私事出国(境),如留学、商务、探亲、旅游等。
3、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证件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相应规定由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