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安自2016年10月27日发布,已开通大连市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目前已开放的城市多达26个,在12月23日后又相继开放受理多个城市的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
受理的区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受理的对象:
上述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辽宁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户籍群众;以及辽宁省内跨市、县(区)的居民。
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都可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办理。
暂不受理的区域:
1、西藏自治区全区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
3、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
4、青海省的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
目前公安部正在抓紧升级改造系统,西藏、新疆、青海户籍居民暂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
当然,有些以下5种情况的也是不受理的: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5、因受技术条件制约等其他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