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观海卫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流动人口子女(儿童、少年户籍在慈溪市外)要求在慈溪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其父母必须在慈溪市内居住,具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
二、《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慈溪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杭州湾新区、庵东镇)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1.有合法稳定就业;2.合法稳定住所;3.连续就读满1年及以上。具体内容见《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慈政办发〔2018〕18号)。
对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可不受以上申领条件限制。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并报市公安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