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普通护照签发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哈尔滨市普通护照签发办理地点在哪里

(1)哈尔滨市公安局

办理地址:道里区红星街9号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2号

二、哈尔滨市普通护照签发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文化部因公护照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护照签证的管理办法》

《国家医药管理局护照管理规定》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违反出入境管理的应受何种处罚

违反出入境管理的应受何种处罚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公务而出境、入境必须依照《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出入境手续和证件,接受公安机关、边防检查机关等主管机关的管理。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国公民出入中国国境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促进国际交往,特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需办理签证。第三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第四条中国公民出境后,不得有危害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国务院决定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三条第三项修改为:“(三)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二、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表明在台湾

林芝居民出入境管理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是指我国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中国公民离开、返回我国国境活动所实施的调节、控制、指导和管辖。公安机关对中国公安出入境活动实施管理,是国家涉外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涉外警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法律行为。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出入境活动实施管理,其目的是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公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省、自治区、直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第三

酒泉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发布根据2015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第三
8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