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婚未婚证明在哪里打证明
1、“已婚证明”是一个没有必要存在的证明,俗称”奇葩证明“,是不能办理的。
2、办理未婚证明需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2张二寸照片,在本辖区婚登处直接开具。3、委托办理单身证明委托人需写委托书并在委托人所在城市公证处公证(委托书上需说明委托人的婚姻状况,例如:未婚\离异),由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2寸照片、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前来办理。(一共6样东西)二、关于已婚证明几点说明因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是《结婚证》,根本不需要再用其他证明来证明已婚。《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二、婚姻状况证明开具办法及地点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自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