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纠纷由海事法院管辖

什么纠纷由海事法院管辖

海商合同纠纷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航标、钻井平台等设施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可航水域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5.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及水产养殖物的责任纠纷案件;

6.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可航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责任纠纷案件;

7.船舶航行、营运、作业等活动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责任纠纷案件;

8.非法留置或者扣留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燃油、备品的责任纠纷案件;

9.为船舶工程提供的船舶关键部件和专用物品存在缺陷而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二、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11.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2.船舶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13.船舶关键部件和专用物品的分包施工、委托建造、订制、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

14.船舶工程经营合同(含挂靠、合伙、承包等形式)纠纷案件;

15.船舶检验合同纠纷案件;

16.船舶工程场地租用合同纠纷案件;

17.船舶经营管理合同(含挂靠、合伙、承包等形式)、 航线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件;

18.与特定船舶营运相关的物料、燃油、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案件;

19.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20.船舶引航合同纠纷案件;

21.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

22.船舶租用合同(含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

23.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4.船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含船员劳务派遣协议)项下与船员登船、在船服务、离船遣返相关的报酬给付及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件;

25.海上、通海可航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包括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水陆联运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6.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7.海上、通海可航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28.海上、通海可航水域运输集装箱租用合同纠纷案件;

29.海上、通海可航水域运输理货合同纠纷案件;

30.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拖航合同纠纷案件;

31.轮渡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32.港口货物堆存、保管、仓储合同纠纷案件;

33.港口货物抵押、质押等担保合同纠纷案件;

34.港口货物质押监管合同纠纷案件;

35.海运集装箱仓储、堆存、保管合同纠纷案件;

36.海运集装箱抵押、质押等担保合同纠纷案件;

37.海运集装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38.港口或者码头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39.港口或者码头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件;

40.海上保险、保赔合同纠纷案件;

41.以通海可航水域运输船舶及其营运收入、货物及其预期利润、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对第三人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保赔合同纠纷案件;

42.以船舶工程的设备设施以及预期收益、对第三人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43.以港口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以及预期收益、对第三人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44.以海洋渔业、海洋开发利用、海洋工程建设等活动所用的设备设施以及预期收益、对第三人的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45.以通海可航水域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设施以及预期收益、对第三人的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46.港航设备设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47.港航设备设施抵押、质押等担保合同纠纷案件;

48.以船舶、海运集装箱、港航设备设施设定担保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但当事人仅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的案件除外;

49.为购买、建造、经营特定船舶而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50.为担保海上运输、船舶买卖、船舶工程、港口生产经营相关债权实现而发生的担保、独立保函、信用证等纠纷案件;

51.与上述第11项至第50项规定的合同或者行为相关的居间、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52.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不仅仅看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如果有买卖事实的存在,诸如交付货款、支付货物等行为的发生,也可以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成立的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合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一、延迟交付房屋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

房屋买卖最后交房钥匙有规定吗

一、买卖房屋交钥匙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商品房买受人承担;商品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

仅有合同能说明买卖关系成立吗

一、仅有合同能说明买卖关系成立吗仅有合同能说明买卖关系成立,同时一般情况下,一方以债权凭证来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另一方又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买卖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迟到算违约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迟到算违约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迟到的,并不构成合同违约,合同违约是指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定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定违约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不支持主张违约金,但支持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天猫没单号合同成立吗

一、天猫没单号合同成立吗首先,只要下单成功,就算单号还没有生成,合同就算成立了,因为天猫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他发布了商品就符合要约成立条件,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就属于一个有效的承诺,所以订单一旦提交成功,合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起诉时效有规定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起诉时效有规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是有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是因房屋产权纠纷起诉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的违约金有规定吗

一、房屋买卖的违约金有规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出现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赔偿,但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的损失30%,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贷不了款算违约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贷不了款算违约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房屋的,购房者贷款按揭办不了的,如果是贷款人原因造成的,算是购买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
5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