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预约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办事大厅肇庆市德庆分厅或通过“德庆政务通”微信平台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县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咨询导办人员根据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预约时段取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二)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办事大厅肇庆市德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三)受理
1.网上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四)审查配合(可选)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为书面审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审查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五)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县综合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
(六)监督检查配合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1.电话:0758-7231928(本单位的投诉电话),0758-7781962(德庆县监察局)。
2.网上:http://www.deqing.gd.cn/(德庆县政府网)
3.窗口:德庆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窗口办理流程
(一)预约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办事大厅肇庆市德庆分厅或通过“德庆政务通”微信平台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县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咨询导办人员根据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预约时段取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二)申请
1.申请人向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受理
窗口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四)审查配合(可选)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为书面审查,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审查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五)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县综合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
(六)监督检查配合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1.电话:0758-7231928(本单位的投诉电话),0758-7781962(德庆县监察局)。
2.网上:http://www.deqing.gd.cn/(德庆县政府网)
3.窗口:德庆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