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二、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民政局
三、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51-53号,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线路经停。
四、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