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市内移居:
2.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
出国人员回国入户:
1.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
2.出入国(境)有效证照;
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移:
录取学生迁入:
1.《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花名册;
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3.《新生录取通知书;
录取学生迁出:
1.申请人《准考证;
2.加盖有学校公章(或印章)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录取;
3.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毕业学生迁入:
2.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3.申请人和迁入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户口迁移证;
5.《毕业证。
新生儿入户:
1.父母《结婚证(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2.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省内签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