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残疾证如何办理
1、申请登记。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区残联填写申请表。
2、凡未成年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前,其监护人到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村)开具证明。证明包括三项:该残疾人系本辖区居民;监护人的姓名与残疾人的关系;该残疾人要办理哪类《残疾人证》;
3、区残联为申请办证残疾人拍摄并打印专用照片。
4、填写评定表1式2份、在评定表粘贴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钢印。
5、残疾人持评定表前往残疾鉴定医院体检(辽宁省友谊医院一楼)。
6、区残联每周五取回医院鉴定结果进行初审,并上报市残联审批后打印残疾人证。
7、区残联每周三通知残疾人所在地的街道﹙乡﹚领取本辖区办完的《残疾人证》并通知残疾人或监护人前往街道或社区领取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各类信息进行采集录入。
8、精神残疾鉴定必须到以下指定医院。
二、沈阳残疾证办理的条件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三、残疾证的办理流程
1、评定当日将评定好的残疾表交回县残联,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评定结果的录入评定,对于不符合评定结果的重新予以评定再录入。
2、待一批要办理的残疾证全部审核录入后由县残联理事长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并报市残联复审。
3、复审通过以后统一打印证件,到市残联办理。
4、办理好残疾证统一登记,并保留评定结果备案。再按乡镇统一发放到各乡镇,由各残疾人专委电话联系残疾人本人或亲属到所在乡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