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7)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二、办理材料
清晰无误
“其他收缴证明”,指上级部门出具的收缴证明,如银行、保险企业注销时公章由其上级部门收缴
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