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在英德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业主或项目法人。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主要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等在河流、湖泊上兴建的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工程建设规划。
二、办理地点
英德市英城街道办金子山大道行政服务中心科技馆一楼水务局窗口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材料
内容清晰,准确,原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
加盖申请人、编制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加盖申请人公章,须交验原件
加盖申请人公章,须交验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符合条件需提交,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须交验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符合条件需提交,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