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规程: 办证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领取驾驶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三、收费标准: 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川价发[2005]28号、发改价[2004]28 31号)
四、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发证
五、办事机构: 温江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六、办公地址: 南江路116号
七、联系方式: 82727998
八:相关资料:驾驶证(全称: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是政府交通部门发给具有驾驶资格人士的证明文件,通常是一张卡片。要取得驾驶证,需要符合最低年龄,并且需要通过驾驶考试。驾驶证通常列明持有人可驾驶的机动车辆种类,例如摩托车、小客车、货车、公共汽车等。
九、换证补证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按要求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七条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