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机构:
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
2.申报条件: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3.办理所需证件: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4.办理流程: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5.办理地点:
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
6.办理期限:30天
7.工作时间:工作日
8.咨询电话:各县(市)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