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士重新注册办理不收费,是不需要费用的。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5、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本市三级医疗机构或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6个月以内);
6、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相关证明。
7、需在本市地方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参加护理岗位临床实践三个月,并提交该医疗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全市统一的《上海市护士执业注册培训合格证明表》);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包括《血站许可证》)复印件;
9、免冠白底彩色正面1寸近照4张;
《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