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社保卡丢失确认无法找回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社保功能挂失后,还需立即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按银行规定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业务。
首先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障卡挂失(换卡)申请单》,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
然后须持该领取单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业务,由银行加盖业务章及办理时间,于10日后(以银行办理时间开始计算)持《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到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社保卡。
如需办理加急补卡业务,需同时提供定点医院的住院通知单,于3个工作日后领取社保卡。取卡后需本人持卡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启用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并同步启用社保功能。
因社保卡丢失在挂失前造成的相关损失责任自负,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