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安置房
材料:
1、拆迁安置协议书(含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2、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二、购买公房
材料:
1、《出售剩余公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核准表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售公有住房专用账户证明原件。
条件:用于购买剩余公房
三、购买商品房
材料:
1、购买一手房:
①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②房屋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2、购买二手房(含拍卖房):
①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四、支付房租
材料:
夫妻双方无房且在福州市区租房:
公租房:
1、公租房有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公租房租金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公租房:
1、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出具的夫妻无房证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提取类型(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材料:
在城市规划区内:
①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在城市规划区外:
①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