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属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以启动一级响应。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经由直接碰触而传染的方式称为接触传染,这类疾病除了直接触摸、亲吻患者,也可以透过共享牙刷、毛巾、刮胡刀、餐具、衣物等贴身器材,或是因患者接触后,在环境留下病原达到传播的目的。因此此类传染病较常发生在学校、军队等物品可能不慎共享的场所。例如:真菌感染的香港脚、细菌感染的脓包症、病毒在表皮引起增生的疣,而梅毒的情况特殊,通常是健康个体接触感染者的硬性下疳所致。
性传染疾病包含任何可以藉由性行为传染的疾病,因此属于接触传染的一种,但因艾滋病在世界流行状况甚为严重,医学中有时会独立探讨。通常主要感染原为细菌或病毒,藉由直接接触生殖器的黏膜组织、精液、阴道分泌物或甚至直肠所携带之病原,传递至性伴侣导致感染。若这些部位存有伤口,则病原可能使血液感染带至全身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