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海丰分厅;
2.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审核通过后,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或收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