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查找,找到后应当区别情形依法作出处理,如果要撤销缓刑的,就要执行实刑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对象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查找,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协助。查找到社区矫正对象后,应当区别情形依法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