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3(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授权对象、授权事项、授权时效、授权人、日期、公章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网址:http://www.gdhzepb.gov.cn/bsz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区环保局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4楼环保窗口取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4楼环保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4楼环保窗口取证。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