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转入怎么操作
(一)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二)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五)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