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流程股东不能签字
公司注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由此可见,公司注销决议不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只要达到一定比例的表决权通过即能注销。
二、公司法对公司注销的规定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登报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剩余财产:
4、编制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5、国税、地税出具清税报告、同时注销税务(实践中操作)
6、编制清算报告、工商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